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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法院关于办理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5日  点击数:354

王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我县“执行难”问题的几点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详见附表)。

感谢您对我院执行工作的关注,期望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院审判和执行工作。

 

 

岳西县人民法院

201864




序号

提案议题摘要

    

 

 

 

 

 

 

 

 

1

一、关于“执行难”问题主要表现 

 1、被执行人难找;         

 2、被执行财产难寻;       

3、相应被执行人财产难动。     

近年来,岳西法院立足实际,优化资源,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差距,执行工作仍面临一些突出困难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占较大比例的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我县民间借贷系列案件数量多、标的额大,而被执行人负债累累,没有履行能力,财产处置变现过程既长又复杂;部分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等涉民生执行案件,标的额大,加害人大多经济条件差,往往除了维持生计的生活必需品之外没有其他财产,无法进一步执行。

二是相当一部分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逃避、规避执行。有的玩“人间蒸发”;有的直接转移、隐匿财产;有的移花接木,将房产、股权、证券等登记在他人名下;有的搞假离婚、假破产甚至假诉讼,玩“金蝉脱壳”,悬空债务;有的诉诸威胁,以跳楼、喝农药等极端方式阻碍执行。

三是部分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变现难度加大。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人民法院在依法拍卖、变卖被执行财产过程中,无人竞买的现象开始增多,债权人权益难以及时、充分兑现。

四是现阶段人民法院执行手段仍不够完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尚未覆盖所有基本财产形式,有些财产领域尚未形成完善的登记制度。

五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凸显,影响执行质效。

 

 

 

 

 

 

 

2

二、关于“执行难”问题主要成因 

1、司法执行制度不健全,司法权威缺失;       

2、市场主体风险意识薄弱,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形成;       

3、突破疑难案件的方法不多;

4、公众法制意识薄弱,社会保障救助功能不足;

5、少数执行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执行难”问题由来已久,我院“执行难”问题主要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强制执行法律不健全。目前尚未出台《强制执行法》,有关强制执行的法律法规规定简单,原则性规定比较多,缺乏可操作性;司法解释纷杂,实务上适用存有难度,致使部分案件办案手段有限,难以突破。

2、公众法制观念淡薄,司法权威未能有效树立。一方面,因受传统文化影响以及我国法制教育不健全等客观因素影响,公众法制观念淡薄,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契约意识、风险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缺乏,导致生效法律文书自动履行率较低;另一方面,因违法成本较低,部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部分协助执行人拒不协助或协助不到位,部分当事人无视法律尊严,阻碍执行人员执法,侮辱、诬陷执行人员。

3、执行人员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并缺乏系统性、持续性、时时性的心理素质、理论知识、实务知识的培训。

3

三、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几点建议 

1、司法行政部门应将民事执行宣传工作作为普法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自觉性,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法治观念,为执行案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2、法院应普及信息征用、公开、失信行为的处罚等一系列规定,增强全县人民的诚信意识,需鼓励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组织保持良好的信用,同时对信用不良的市场主体给予处罚、进行相关限制、从而使其不敢因失信行为而逃避、抗拒执行;       

 

 

 

 

3、拓展司法救助功能,设立司法救助基金,既要运用财政力量,也要充分调动民间救助的积极性,严格救助对象和程序;                               

 

 

 

 

 

 

 

 

 

 

 

4、工商、税务、金融、城建、公安、国土资源、电信等部门,与法院信息互联、加强协作,协同抵制被执行人逃避及财产的恶意转移;

 

 

 

5、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

 

 

 

 

 

 

 

 

 

 

 

 

 

6、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克服执行难问题。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构建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执行积案的长效机制,对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要定期通报,对相关部门的配合要明确责任,实行领导追究责任制。  

针对建议,我院就解决“执行难”将作出以下努力:

1、加强执行宣传工作。通过岳西网、电视台、岳西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执行工作成效,通过正反面典型案例宣传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同时,向社会大力宣传关于执行难的界定,让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穷尽措施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本质上属于当事人面临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或法律风险,不应纳入执行难范畴,增强对执行难的理性认识。同时在专项执行活动中,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现场监督,邀请电视台跟踪报道,在全县掀起打击“老赖”、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

2、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致力基本解决执行难。一是向社会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深化联合信用惩戒。长期以来部分被执行人诚信意识缺失、法治意识淡薄、极尽所能规避执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执行难的现状。岳西法院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部署要求,依法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特定行业、任职资格等联合惩戒工作力度,协调联合惩戒单位根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的案件,一律限制高消费。创新曝光“老赖”的方式方法,在岳西电视台、岳西发布、岳西网等媒体同步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每月至少20名,每月更新一次。二是加强网络临控。网络临控机制是借助公安系统的有关技术手段,对被纳入临控对象的被执行人的行踪进行跟踪定位,达到找到被执行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目的。今年来,岳西法院在县委政法委的协调下,加强与公安机关合作,对恶意逃避执行、玩“躲猫猫”的被执行人作为网络临控对象报送公安机关。目前,岳西法院报送网络临控对象400余人,实际,临控到80余人,基本都履行了义务,效果明显。三是重拳出击打压“老赖”。岳西法院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通过开展集中行动、“夜袭行动”、“凌晨行动”等,对 “老赖”开展集中拘留行动,并邀请电视台全程跟踪报道,达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完善执行救助体系。对于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依照规定及时予以适当救助,主要有司法救助和执行救助基金两种模式,由财政部门列入预算,适度增长,统筹安排。对于执行救助基金,2009年我院出台《岳西县人民法院执行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坚持使用原则、明确适用条件、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制度,并对被救助的对象、救助程序以及资金安排和管理做出统一规定,严格执行,专款专用。

4、健全执行协助机制,强化协作配合。通过定期、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决战决胜执行难”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县委明确五点意见,两办印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和沟通,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并就公安机关、国土部门、工商部门等具体协助事项作了规定。通过各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强大合力。5月底,我院已完成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连线,不动产网络查询系统顺利开通。

5、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近三年来,岳西法院坚持以强化执行干警思想政治觉悟为核心,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切实践行“三严三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执行干警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增强对人民司法事业的认同感、荣誉感、责任感。二是强化廉政作风建设。岳西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五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建立向案件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制度,定期向执行干警发放《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进行警示教育。三是提升执行业务水平。一方面优化执行队伍。岳西法院综合工作需要和干警自身情况,积极调整有朝气、有活力的年轻干警充实进执行局,根据辖区划片分4个执行小组实行团队化运作。另一方面加强沟通交流及学习。确定每周一上午召开执行小组组长碰头会,对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进行沟通探讨;建立执行微信群,向执行干警积极推送执行新规、案例,通过自学提升业务能力。

6、构建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我院出台《岳西县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时间进度、措施落实、效果显现、社会认同等各方面目标全面落实。一是准确认定执行难的范围,充分认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大意义。二是明确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三是明确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主要任务。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实现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体系完备和熟练运用;(2)实现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体系完备和常态运用;(3)实现网络司法评估和网络司法拍卖,缩短流程时间,降低中介费用;(4)规范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执行机制;(5)完善保全和先予执行协调配合机制;(6)建立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7)建立繁简分流办案机制;(8)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常态运行,录入信息准确及时;(9)依法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创新财产发现机制;(10)执行救助常态化、规范化;(11)建立系列案件指定集中执行和集中统一执行模式;(12)健全执行监督体系,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组织保障。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1)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畅通专项工作的报告、协调各部门分工协作、组织实施以及责任追究等事宜;(2)加强力量配备;(3)强化教育培训;(4)强化物质装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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