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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法院审理首起涉黑案,刘石彬等17人出庭受审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9日  点击数:296

    10月14日,被告人刘石彬等十七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妨害作证罪、诈骗罪、抽逃出资罪、开设赌场罪一案,在岳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岳西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涉黑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该组织在被告人刘石彬的组织、领导下,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以刘石彬注册并控制的多个带有“瑞狮”名称标识等公司为依托,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妨害作证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水泥、砂石、混凝土市场等行业和太湖县大石、徐桥、江塘等乡镇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各被告人在判决宣告前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其中部分被告人还涉嫌诈骗、抽逃出资、开设赌场、非法采矿等组织外犯罪。

       在各部门紧密配合下,该案庭审活动于19日晚顺利结束,时间持续六天,岳西县2019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全体学员、司法部门人员及被告人家属共计百余人旁听了案件庭审。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充分听取被告人、辩护人、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意见,但由于该案案情复杂,合议庭将在庭后进行充分评议、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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