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法院网讯 近日,一楼诉讼服务大厅内,一位老人久久不愿离开,原来他在等候一名外出执行公务的法官回来,当面说声感谢,一看到承办自己案件的执行法官,老人上去紧紧握住他的手,“感谢法官为我追回来执行款,真是为人民服务的好法官……”。
原来,2013年9月18日,刘某在未满十八周岁不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沿固镇县杨庙乡杨庙街至湖沟董林公路由东向西时,因其疏于观察,未能确保安全,与由北向南行驶至往东转弯的同样未取得驾驶证的张某的无牌号电动三轮车相刮撞,造成刘某、张某受伤及两车损毁的交通事故。张某在固镇某医院抢救治疗6天,后转至蚌埠某医院住院治疗17天,共花费医疗费18122.77元。经鉴定,张某伤情属十级伤残。法院最终判决刘某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合计43753.06元。
一审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执行判决义务,从刚开始的敷衍了事到最后直接玩起了失踪,经张某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该案的执行官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刘某,却发现其不接电话,后对其采取冻结账号等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却仍然无法找到刘某当面约谈。2018年年底,执行法官了解到刘某春节前夕要回老家办婚礼,考虑到这是刘某一生的大事,便在婚礼后成功拘传刘某,对刘某详细解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性,不仅会被司法拘留,甚至有可能面临刑事惩罚。最终迫于“江淮风暴”的强大威慑力,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完毕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