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法院网讯 4月18日上午,固镇县人民法院刘集法庭庭长王光辉独任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民事案件,由此敲响了县法院“院庭长示范庭公开月”第一槌,正式拉开了此项活动的序幕。
2016年7月3日14时15分,丁金续驾驶两轮摩托车与刘家田驾驶的变型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丁金续受伤的交通事故。丁金续住院38天、花去医疗费75165元。丁金续的伤情经鉴定,构成两处十级伤残。该起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丁金续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金田负次要责任。刘金田驾驶的车辆在渤海财产保险徐州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经调解双方就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该案择日宣判。
县法院为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部署与要求,院党组迅速召开会议,分解庭审直播任务,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传康要求院领导要带头起引领示范作用,深入审判一线了解和掌握审判工作中的新动态,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的诉求,拉近法院、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展示固镇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