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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法院学习县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监督司法工作的实施办法》工作意见 作者:姚锐娟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7日  点击数:328
固镇法院学习县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监督司法工作的实施办法》工作意见
作者:姚锐娟  

   


   固镇法院网讯 8月6日,固镇法院组织学习县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监督司法工作的实施办法》工作意见,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传康、领导班子及各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办公室主任李莉领学县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监督司法工作的实施办法》工作意见精神,办法明确了关于加强监督司法工作的规范性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提供了保障。

   会议强调,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司法监督工作,准确把握《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监督司法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要义,主动接受监督,把人大代表的建议和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困难,坚持公正司法、文明执法,在专项工作、执行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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