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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法院:法庭变课堂 “廉教”有力量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5日  点击数:285
固镇法院:法庭变课堂 “廉教”有力量
作者:陈栋梁  


   固镇法院网讯  为丰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通过反面案例起到预防警示的目的,进一步坚定全体法官干警“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信念和行动自觉。10月31日上午,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五河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高峰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玩忽职守罪一案。组织部分法官干警,并邀请纪委监委、公安局等党政机关人员参加旁听,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峰在位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力,为黄金海岸大浴场、女装专卖店、万豪盛会音乐广场、魅力金座酒吧等在企业经营、人员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04万余元。根据被告人高峰历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所填报的年收入,对高峰及其妻子周某家庭所有银行账户、股票账户、房产以及其控制并使用的其他人员银行账户进行司法鉴定,家庭收入合计约811万余元。截止2018年7月3日,高峰家庭银行存款、股票、证券、购买房产、女儿留学等各项财产和消费合计约1400万余元。上述财产与高峰申报明显不符,高峰尚有589万余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2014年11月24日,五河县公安局工勤人员殷某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2014年12月1日,高峰主持会议并提出由县公安局赔偿50万元。后未及时向殷某采取有效追偿措施,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法官干警及参加旁听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感慨万千,认为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具有针对性、直观性和警示性,更有说服力和教育意义。大家也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保持党员干部的纯洁性,不断自我剖析,增强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意识,自觉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敬畏法纪、依法从政。

   固镇县法院通过把法庭变“课堂”的形式,不断创新廉政警示教育平台,使“廉教”更有力量。同时,也丰富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增强了广大党员法官干警廉洁从政的意识,提高了“守初心、担使命”的行动自觉,取得了较好效果。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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