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一月学一法”活动,专题学习《人民陪审员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庆春,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以及县人大机关全体人员参加学习。沈庆春主持会议。
会议邀请到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讲解《人民陪审员法》。授课人深刻阐述了《人民陪审员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实际案例,从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范围、职责权利、任免人选等方面对《人民陪审员法》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授课人深入浅出的讲解让与会人员受益匪浅,纷纷表示此次学习活动对于提高人大依法监督和履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会上,沈庆春强调,与会同志要提高站位,深化对《人民陪审员法》实施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把学习《人民陪审员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刻理解精髓要义,准确把握条文内容。他指出,人大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引领示范效应,结合实际工作,做好宣传员和监督员,切实推进《人民陪审员法》在我县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