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朋友之间借钱解决生活困难是人之常情。正所谓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是总有一些人不讲诚信。这不,曾为朋友解囊相助的秦某就遇上了这样的闹心事儿。
2000年12月,张春(化名)以做人工智能科研经费不足为由,向朋友秦海(化名)借款7千元。后还款4千元,尚欠3千元。经秦海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张春一次性支付欠款3千元。但张春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秦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张春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将相关执行法律文书送达,并与被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被执行人表示自己现在生活也极度困难,不具备还款能力。因被执行人另有案件被所在辖区法院强制执行,该银行账户工资款被冻结,只预留一定的费用供被执行人日常生活。于是,执行法官再次联系被执行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结合类似执行案件以案说法,经过长时间耐心调解、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终于同意履行,一次性将所有执行案款给付申请人,至此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