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谯法院在执行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对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立刻到法院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申请人魏某和被执行人杨某本是夫妻,因感情不合经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共同财产归被执行人杨某所有,其中车辆由杨某折价3万元给魏某。判决生效后,杨某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魏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尽快履行。杨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的第一时间立即联系执行法官,并前往法院。在调解室内,被执行人杨某说“之前看到很多法院执行的报道和发布的被执行人名单,我没当回事,今天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我担心被纳入黑名单,马上就来了。这个钱我今天无论如何都得给!”
在执行法官的陪同下,被执行人杨某到驾驶的车辆上拿取了2万元现金现场缴纳至法院,剩余案款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