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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租金现场和解 公证见证阳光执行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2日  点击数:126

租赁挖掘机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却迟迟不支付租赁费。近日,南谯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并邀请滁州市公证处对执行调解现场全程监督,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1年3月,张某因建筑工程需要租用李某挖机,共计产生费用16.4万元,张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支付李某机械租赁费16.4万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经调查张某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并对其传唤,后张某来到法院。调解室里,执行法官对张某耐心释法明理劝告,同时告知其有能力而拒不履行将被采取强制拘留等措施。经执行法官多次沟通,张某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现场支付给申请人2万元,就余下欠款自愿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且承诺一定按期履行。至此,该案顺利执结。本案调解过程中邀请了滁州市公证处对执行工作全程监督、见证。

邀请公证现场见证案件执行,不仅加强了法院与社会各界的联络,也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今后,南谯法院将常态化开展“公证见证执行”活动,确保执行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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