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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横店主持刀威胁执法城管 妨碍公务获刑一年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1日  点击数:178

配合执法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妨碍公务必将付出严重代价。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违规出店经营不听劝阻,持刀威胁执法城管的案件,被告人胡某犯妨碍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9年11月,滁州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社区及物业对小区商业街违规经营情况开展联合整治。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胡某的XX超市存在出店经营和店门外乱堆乱放的不文明乱象情况,遂立刻向其表明身份并口头责令胡某现场整改将摆放的物品搬到店内,胡某却不听劝说、不为所动,并使用粗俗语言辱骂执法人员。对于胡某的蛮横态度及不配合行为,执法人员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摆放在店外的物品予以暂扣。期间,胡某突然情绪激动,上前撕扯执法人员,用塑料凳砸执法人员,并持水果刀威胁、阻碍执法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南谯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处罚。持械妨害公务;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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