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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苗损失难确定 法官调解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0日  点击数:160

2016年10月的一天清晨,家住滁州市南谯区黄圩乡的邢某按照惯例到承包田里转一圈,可这次让他大吃一惊,承包田里刚种植不久的600余棵雪松、广玉兰等小苗居然大部分都泡在了污水里,有不少已经被淹死,剩余的部分生长受损。污水水从哪里来的,为找原因,邢某沿着水流的方向反向查找,最终发现旁边正在施工的碧桂园将承包田泄洪道改变,导致建筑工程用的脏水淹没了承包田里的苗木。邢某接着找到碧桂园负责人理论,碧桂园认为自己所有建造手续合法,施工也是在合法范围内,没有侵权行为,而导致树苗淹死的原因是其地势低,污水自然流向其承包田,邢某本身也疏于管理,造成的损失和自己无关,并拒绝进行赔偿。邢某多次协商、报案都未得到解决,2018年6月,刑某诉至南谯区人民法院,要求碧桂园开发商赔偿其苗木经济损失18万元。

案件经过开庭审理,主审法官发现由于相隔时间太长,刑某也未及时对树苗的死亡原因做鉴定,法庭无法判断导致苗木淹死的真正原因。周围村民有收捡废旧木材的习惯,当主审法官和原、被告一起到现场实地勘察时,现场已是一片空地,被淹死的苗木早已不知去向。为了解树苗死亡的真实原因和损失的数量,在保证施工方建筑工程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尽量挽回邢某的经济损失,审判法官多次走访建筑工地和承包田,确认苗木被淹死和碧桂园工业污水有直接关联,在注重对原、被告进行明法事理后,双方最终对损失达成调解协议。碧桂园同意一次性赔偿邢某经济损失 6万元。事情跑了两年多终于有了满意的结果,当事人邢某被审判法官的尽心尽责所感动并主动为法官送上锦旗。

都说基层法庭的法官是最接地气的法官,为了案件的审理,他们常常以田间地头为朋,与泥土青草为伴,但他们却从未以此为苦,反觉得是法官工作的一番别样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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