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滁州城区连续高温,考虑到三伏天气,当事人出行不方便。7月12日上午,南谯区人民法院到同乐街道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至当事人“家门口”,现场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原告赵某和被告李某等人系同乐街道居民。2017年,因工程需要,李某和周某向赵某租赁钢管及扣件,共计费用20万余元。2020年,因资金紧张未能及时支付费用,李某、周某共同向赵某出具欠条。后经赵某催要,两人偿还1.8万元,仍欠租赁费用18万余元迟迟未支付,赵某诉至法院。
庭审现场,法官本着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目的,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并就欠款所涉及的常见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答疑,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偿还的和解协议。
巡回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门口”,既方便了群众就近诉讼,实现案件就地化解,也为当事人降低了成本,节省了时间。让群众少跑路,让服务更便捷,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