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联络动态 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入口 工作纪实 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专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活动报道
听信偏方种罂粟 夫妻二人受刑罚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0日  点击数:215

罂粟,是一种可以提取出毒品的植物,种植是违法的。但依然有人为了追求一些道听途说的“疗效”,或者为了观赏花卉而种植。近日,南谯区法院宣判一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判处被告人王某罚金一千元。

张某和王某两人系夫妻关系。2018年冬,张某在外挖野菜时摘得一颗罂粟果实带回家中,于次年春与丈夫在自家屋后种植并非法收获罂粟种子。张某听说用“大烟泡子”熬水给小鸡喝,能给小鸡治病,便心存侥幸,认为种一两颗也没事。20196月王某因邻里纠纷报警,民警到场后在其家中发现晒干后的罂粟果实。经依法称重,被查获的罂粟种子重157.57克。经依法鉴定,被查获的罂粟种子及果实均为罂粟科罂粟属植物罂粟,具有活性。

南谯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王某非法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数量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均应予惩处。

法官提醒,毒品原植物能够提炼出毒品!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禁植。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无论非法种植的数量和目的是什么,一旦发现一律强制铲除并进行相应处罚。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人大网 | 中国政协网 | 中国法院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每日更新
  • |
  • 访问统计
  • |
  • 网站地图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472号
  • 邮编:230011
  • 电话:0551-65569999
  • ICP备案编号:皖ICP备11020874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 技术支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