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南谯法院依法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且态度恶劣的被执行人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在送往拘留的路上被执行人慌忙把钱还。
2017年,陈华(化名)以自己的酒店装修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王石(化名)借款10万元。陈华承诺短期内还款,但一段时间后,陈华一直拖延还款,酒店也停止装修,经王石多次催要未果,王石认为陈华是故意拒不还款,为维护自身权益,故向本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判决陈华偿还王石10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查询,冻结、扣划了被执行人部分存款并查封了名下车辆,但不足以清偿债务,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查找被执行人均未果。9月10日上午9时,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提供线索,立即前往被执行人所居住小区,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现场对其进行沟通,但被执行人声称“我没钱,利息这么多,我没办法只有进去拘留”。执行法官见此态度仍拒绝还款,便决定满足“愿望”。在体检过程结束后,准备送拘路上,被执行人见法院“动真格”,忙称家中有人帮忙还款并向执行法官积极认错,表示愿意还款。经调解,被执行人现场转账2万元,剩余案款分期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