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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抢顾客起纠纷 大打出手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4日  点击数:207

两烧烤店因招揽顾客发生纠纷,后店员相互厮打,其中一名员工当场被打伤。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案情回顾

2021518日晚,滁州某美食城内,两家烧烤店的工作人员以相互压价的方式争抢顾客,并发生争执,后被告人李某等人与被害人方某发生厮打。期间,李某用啤酒瓶和鸡蛋筐击打方某头部,致方某头部受伤。经依法鉴定:被害人方某头部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李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经营过程中,行业人员需依规依法开展经营,通过良性竞争建立良好的行业口碑。遇事冷静,三思而行,切勿采取暴力、过激手段解决问题,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伤害的同时触犯法律而受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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