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这么久的时间,总算把25万元要回来了,也深刻地体会到法院执行工作的不易”。这是案件当事人将锦旗赠送给南谯法院执行法官时,说的第一句话。这一天,他们的情绪显得格外激动与兴奋,终于拿到了拖欠已久的案款。
唐某与甄某是多年的朋友,2019年,甄某以做工程需要发放工资为由,找唐某借款人民币25万元并约定还款日期,后还款到期,甄某没有按照承诺还款,唐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开庭审理,判决甄某偿还唐某借款25万元。判决生效后,甄某并未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又多次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应承担的严重后果,甄某主动缴纳了17万元案款,并承诺剩余8万元案款尽快给付完毕。但到还款期限时,却玩起了各种小花招拖延还款。近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工作的地点均未找到甄某,并通过该厂员工向甄某转达了若在不履行义务将对其司法拘留。甄某得知消息后,立即前往法院,向执行法官承认自己躲避执行行为错误性,表示以后一定好好守法,并现场缴纳欠款5万元,承诺剩余案款3万元近期一次性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