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2022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五,正值元宵佳节,也意味着春节到了尾声。南谯法院紧紧抓住春节这段“黄金时期”结尾的关键节点,加大执行力度,开展“元宵涉赖”集中执行行动,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强力打击。
拖欠购车款不还 异地执行促和解
2018年3月,天津某运输公司向滁州某汽车公司购买运输车,尚欠258万元未给付。2月15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在河北省保定市”,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该地,成功将李某予以控制。随后,执行法官不断对李某释法明理,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在执行法官正确引导下,李某现场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承诺一定按期归还欠款。
家中过节被围堵 释法明理促履行
2017年6月,因生意周转需要,杜某向赵某借款4万元,后经多次催要未果。2月15日晚9点,申请人赵某在小区内发现被执行人杜某回家与家人团聚后立即报警,现场将杜某控制送往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做思想工作,释法明理,告知杜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因畏惧过节被拘留,杜某当场转账6000元,承诺剩余案款近期履行完毕,并现场写下承诺书。
奔赴异地强执行 拒不履行被拘留
2017年11月,因工地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刘某向张某多次借款共计10.3万元。因被执行人刘某长期在外地,多次未能找到。2月15日上午,根据申请人张某提供线索,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前往江苏省句容市将中午正在家过节的刘某成功围堵并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多次督促其履行义务,但刘某仍态度消极。见状,法院决定对刘某处司法拘留15日。
此次执行行动,共拘传、传唤被执行人12名,拘留1人,执结案件11件,执行到位金额19.6万元。有效地打击了被执行人躲避执行、拖延执行的侥幸心理,让失信寸步难行,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