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要来还款,麻烦您解除我账户的冻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电话中说道,2月22日,南谯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王某的银行及微信财付通支付账户,迫使其主动联系法院缴纳执行款1.6万元,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2003年,李某为王某承建的工程做防水施工,共欠李某工料款14400元,后又向李某借款1600元。经李某多次催要,王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不给付。无奈,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王某一次性支付李某工料款14400元和借款16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王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银行卡中有少量存款,遂依法对王某银行及微信财付通账户等进行了冻结,限制其支付行为。当王某再次使用微信支付时,却发现账户已被冻结,因银行及微信账户被冻结后,对自己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王某遂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并请求法院早日解冻自己的银行卡及微信账户。2月22日,王某携带1.6万元现金来到法院,现将缴纳了所有欠款,执行法官依法解除了对王某的账户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