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走进足浴店想找回先前遗失物品,没想到却盯上了别人的手机。近日,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五千元。
案情回顾
2021年10月17日,被告人李某到一家足浴店寻找先前遗失物品时,窃得纪某放置在吧台旁柜子上的手机一部。后李某因害怕将窃得的手机丢弃。经依法鉴定:被盗手机价值3150元。
另查明:被告人李某在公安机关退出3150元,已发还给被害人纪某。
南谯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在公众场合要将自己的财物和贵重物品保管好,切勿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