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小哥为赶单强闯小区,未扫安康码,与保安发生冲突。近日,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案情回顾
2021年8月31日中午,戴某骑电瓶车至滁州市某小区送外卖,因进出小区未扫安康码与小区保安孙某发生口角,后戴某对孙某拳打脚踢,致孙某左侧胸部肋骨骨折。经依法鉴定:被害人孙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另查明:被告人戴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南谯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戴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均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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