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大六届三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
答复函
钟晓青代表:
您在2019年区人大六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院高度重视人大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区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明确了牵头办理领导和具体办理人及办理时限,确保办理工作有效落实。
二、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组织人民陪审员集体宣誓,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2019年元旦刚过的第一个工作日,我院组织了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2018年12月20日第14次会议通过新任命的55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集体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2019年2月28日-3月1日,我院在滁州市委党校举办了为期两天的人民陪审员培训班,系统学习了法庭审理程序、法律基础知识、廉政教育、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提升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履行审判职责的素质能力。
(三)是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机制,落实随机抽取参与陪审制度。我院现有人民陪审员92人,2019年上半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229件,审结4655件,结案率74.73%。其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637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35件,一审参审率达99.69%。
为加强人民陪审员沟通交流,建立了南谯法院人民陪审员微信群,及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收集整理人民陪审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等。
(四)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改进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和方式。7月1日,与区司法局分管领导、相关人员就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座谈,通过2018年选任55名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三点建议:1、选任工作领导小组需明确分工,细化责任;2、对筛选出的人选进行考核,建议成立联合考核小组,由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分别派人参加;3、任命以后的人民陪审员由区法院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保障和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
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下发了《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我院将严格按照《工作办法》要求,与区司法局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至2019年末,将有19名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为此,我院计划在下半年与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联合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增选工作。
感谢人大代表对人民陪审员问题的关注,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欢迎批评指正。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