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本是一个自由竞争、和谐安定的营商市场,但是滁州一恶霸团伙,以管理为由,暴力威胁,称霸市场,经营户们人心惶惶、怒不敢言。11月7日,南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学龙等10人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以来,被告人刘学龙承包龙蟠北苑农贸市场经营权,为树立管理市场的强势地位和牟取非法利益,网罗两劳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以“管理市场”为名,借故生非、逞强耍横,多次纠集、指使李某远、王某、惠某伏、张某飞、徐某军等人采用言语威胁、暴利殴打等方式对经营户和摊贩等人实施随意殴打和任意损毁公私财物,自2014年以来,实施寻衅滋事19起。
2015年以来,刘学龙等人利用其管理市场的强势地位和非法行为造成的恶劣影响,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行要求市场经营户必须买其物品:高于市场价5元的雪花啤酒;垄断煤气生意,购买被缺斤少两的煤气;以“为生意架势”为由,一次性购买200元至300元不等的澡票;每家购买至少一盒月饼;刘学龙以以“市场统一规范”为由,要求大排档统一安装玻璃门,并将小市场的旧玻璃门强行安装给大排档经营户,14家大排档经营户被迫安装;强行要求经营户必须统一更换其指定的门头广告牌,农贸市场5家经营户被迫安装等违法强迫交易7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学龙等人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龙蟠北苑农贸市场内及周边区域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刘学龙为首,以高某兵、王某等9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由于本案被告人人数较多,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