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本是治病救人的场所,有些人却把它当做发家致富的“生财地”,趁人熟睡半夜三更溜进医院,将“手”伸向病人及家属的口袋。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杨某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今年四十多岁的杨某某没有正当工作,一直靠小偷小摸维持生活,曾因盗窃罪3次锒铛入狱。2019年2月,杨某某被刑满释放后,仍然不思悔改、重操旧业,把目标瞄准了医院住院部。
2019年7月至8月间,杨某某在滁州某医院住院部,趁病房内的患者及陪护家属在熟睡中,将钟某包内的2700元现金和一条黄金项链及一个黄金挂坠盗走。经依法鉴定,该黄金项链及挂坠价值5127元;盗窃陈某放在病房床头柜内的手包一个,未盗得财物。
南谯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犯罪前科,是累犯,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医院人流量大,前来就医的病人或探望家属都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管好自身财物,尽量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休息时,更应该将手机等贵重财物放置于安全的地方,防止不法分子乘虚而入或顺手牵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