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口罩成了“紧缺品”,不少人从中发现商机,滁州一男子就妄想着趁机倒卖,小赚一笔,没想到自己却掉进骗局,还陷入了与他人的纠纷之中。近日,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口罩合同纠纷案件。
今年21岁的汪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疫情放假在家期间,汪某闲来无事便想通过网络平台做点小生意赚点零花钱。通过其他渠道,汪某在微信上找到声称有充足口罩货源并出售的梁某,汪某便想倒卖口罩赚点差价,两人联系约定,汪某按照一定价格销售口罩并收取货款后,统一转账给“上家”梁某并由他发货,汪某以每只口罩0.1元的差价牟利。按此方式,汪某将有医用口罩出售的消息发布在各个微信群中,吸引他人来购买。2月15日,严某看到此消息后便与汪某通过微信商谈,双方达成协议,以每只3.5元的价格购买口罩3万只,款到后次日发货,全部货款共计105000元支付后,汪某于16日向严某转发由“上家”梁某发送给其的快递单。可谁知,严某却迟迟收不到货,经物流公司查询,此单号为伪造的虚假单号。沉浸在“小算盘”里的汪某这才意识到自己是落入他人设计的骗局,他以诈骗为案由向公安机关报案,而严某将汪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其货款及利息。
庭审中,承办法官明确双方争议焦点,耐心地与原被告进行多番沟通与协调,立足于最大限度满足双方利益和需求,促成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原告严某表示,鉴于汪某是学生,尚无经济收入,愿意适当让步,被告汪某也表示因为自己的疏忽让严某权益受到伤害,其愿意赔偿原告一定货款退还,并承诺一次性退还原告货款及损失75000元,该案得到圆满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提醒: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做生意切不可有投机心理。广大市民群众购买口罩等防护物品时务必提高警惕,加以甄别,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轻信各类不明渠道销售口罩的消息,以免掉进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