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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大哥”被控八宗罪 南谯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一起18人涉黑案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6日  点击数:226

9月4日至6日,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杨松等18名被告人涉黑案,以杨松为首的18名被告人分别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8项罪名,出庭受审。


2017年12月,楼某经人介绍向杨松借款3万元,约定月息3900元,杨松安排金某等人上门外访,并以行业规矩为名欺骗楼某出具了6万元的借条,扣除砍头息、上门费、材料费,楼某实际借到2.3万元。借款后,楼某及其丈夫陆续偿还利息和违约金1.4万元。在楼某无力偿还借款后,杨松指使金某等人以6万元借条向法院起诉,并安排金某等人在楼某家门口及楼道内用红色油漆喷涂“楼某欠债还钱”等字样,开庭前又把楼某照片写上“楼某欠钱不还、懒种、不要脸”等字样并打印出来张贴在楼某家小区及楼道口,楼某夫妇被迫与杨松协商,再次支付2.8万元后杨松撤诉。


公诉机关指控,1992年出生的杨松为经营放贷业务,攫取暴利,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先后在滁州市花园西路创业中心、长江财富广场,借用“车佣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速车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号,并注册成立“滁州市世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拉拢、招募社会闲散人员。杨松在组织内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其他成员必须听从其指挥,带领组织内成员以“行业规矩”、“砍头息”、“上门费”、“保证金”、“逾期费”等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条,订立虚假房屋租赁合同,制造银行流水、转单平账,对尚未到期的债务以各种借口要求被害人重新出具借条,恶意垒高债务,获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该组织依托公司管理模式,分工明确、奖惩分明,定有严格的例会、收益、上下班及岗前培训等一系列制度,建立“九九归一”、“五湖四海”、“四大金刚”微信管理群,并经常通过组织成员聚餐、发放年终奖和不定期发放微信红包等方式笼络人心,逐步形成了以杨松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被害人无力偿还债务时,通过喷油漆、堵锁眼、拍裸照等极端方式,或者利用其制造的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手段,逼迫他人偿还虚高债务,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活动,致使合法权益受损的被害人不敢通过正当途径维护权益,家庭破裂、背井离乡、精神崩溃,人民群众安全感严重下降。


公诉机关认为,以杨松为首的18名被告人以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应当依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涉案人数、犯罪事实众多,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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