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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页起诉书 百名法警维持秩序 --南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42名被告人涉黑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9日  点击数:599

2019年10月28日至30日,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海涛、陶明虎等4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一案,20名辩护人参加庭审,南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宣读起诉书用了一个小时。


第一被告人张海涛,男,30岁,因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于2012年、2017年两次入狱,2018年10月被释放后,不思悔改,再次超越法律底线。起诉书显示,受审的42名被告人均为男性,平均年龄25岁,其中,38人为无业闲散人员,17人是犯故事伤害、抢劫、寻衅滋事等罪的刑满释放人员。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3以来,为牟取非法利益,张海涛与被告人张久家合谋开设赌场。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先后拉拢、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组织、发展了以其为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陶明虎、杨子夏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陈明、王超等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纪律严密,具有明显层级、规约和要求。2014年4月至2016年9月期间,通过开设赌场,非法获利70多万元,为该组织提供了经济支撑,并经常以唱歌、喝酒方式以笼络人心、提高组织成员凝聚力。2018年10月1至2019年1月中旬,非法获利20多万元。


据被告人张海涛供述,其初中毕业后,从没找过正经工作,一直在社会上散混,平时跟人打架、开赌场,陆续收了一些小弟,带着他们一起混世,逐渐混出了名气。小弟跟的多了,张海涛就用赌场抽头的钱每天给小弟发两三百块钱生活费,让他们在赌场帮庄家吃赔、站岗放哨,平时带着他们一起吃喝玩乐,一起打架。2014年张海涛安排小弟从网上买了十把砍刀,刀身一米多长,为的是平时跟人争夺赌场利益、看护赌场或跟人打架用。张海涛平时要求小弟少喝酒,不要闹事,内部要团结,不能吸毒,打架要敢上,手机保持畅通,要随喊随到。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年初至2016年8月期间,被告人张海涛等人先后在滁州市清流人家西区土菜馆、浴场、银座饭店、超市附近房内,采用赌“二八杠”、“斗牛”、“牌九搭配”等方式开设赌场,在张海涛和张久家的指挥下,该组织逐步控制了滁州市清流人家小区附近及周边一带的赌场。2018年12月中旬至2019年1月中旬,在滁州市殡仪馆、来安三城附近民房内多次开设赌场,安排组织成员在赌场抽头、放高利贷,从中渔利。

为扩大势力范围,被告人张海涛纠集多人与他人实施斗殴,为树立威信,在赌场随意殴打赌客。张海涛服刑期间,多名组织成员到监狱会见,并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015年4月22日,被告人张海涛带人到滁州市扬子路足兴堂店按摩,因服务费与该店服务人员发生争执,张海涛遂带人将该店玻璃门踢坏,又命人持钢管将该店服务人员打伤。2019年1月8日,被告人张海涛带人在滁州市中州国际商城百乐门KTV包厢内喝酒,期间因与人发生口角,随后电话喊来陶明虎等十几人持砍刀、木棍、铁锹、酒瓶与徐某某等人发生聚众斗殴。

公诉机关指控,该组织为提高威慑力,扩大势力范围,购买砍刀等工具,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二十余起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致多人轻伤、轻微伤,给被害人和有关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惧,严重扰乱地方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法庭依法对42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分别进行了讯问、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就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整个庭审过程公开公正,连贯有序,并通过网络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视频直播。当事人家属和社会各界群众等80多人现场旁听了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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