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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男子扮女装 专窃保险柜获刑罚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4日  点击数:224
  男扮女装,深夜潜入,专门瞄准保险柜,多次窃取公私财物达11万余元。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毕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方某是滁州某4s店一名会计,2019年5月8日早晨,前来上班的发现她公司财务室里一片狼藉——保险柜的门被撬开,文件散落一地,4700元的现金不翼而飞,大惊失色的方某立刻报警。滁州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后发现,同样时间、同样方式,滁州另外4家4S店内保险柜也“惨遭毒手”均被一名疑似中年“女人”撬开。当天,公安机关在蚌埠市某加油站废弃房内将身穿女士文胸的袁某抓获,并扣押大量作案工具撬棍、钢管、起子、切割机等以及各种女士衣物短裙、裤子、鞋子、手提包等物品。
经查,今年50岁的袁某为湖南人,在家中与他人合伙经营一家养殖场,2019年袁某以外出购买小牛为由离开家乡,开始了疯狂的盗窃之路。装备齐全的袁某目标明确,行动果断迅速:翻墙、爬窗、撬门入室、暴力开柜,将财物席卷一空。
  经南谯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5月7日凌晨,袁某至安徽省滁州市某奔驰4S店,撬开财务室内的保险柜,窃得现金21521元、面值不等的中国石化加油储值卡共42张价值20400元;至滁州某别克4S店,撬开财务室内的保险柜,窃得现金4700元;5月4日凌晨,至安徽省马鞍山某别克4S店,撬开保险柜,窃得现金64800元和5张价值京东购物卡价值共计3200元;2018年8月22日凌晨,至内蒙古自治区某新华书店,撬开收银台钱箱,保险柜,盗窃财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数额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以上判决。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官提醒,不管是“男扮女装”还是“女扮男装”,都逃脱不了法律这张网,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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