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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法院首组7人合议庭审理 环境公益诉讼案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9日  点击数:181

6月29日15时,南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审判台上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这是该院首次以7人合议庭审理公益诉讼案件。

2017年5月,被告人邵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找到被告人杨某提出在杨某居住的施集镇某村茶园附近搭建炼铜厂,通过焚烧废旧电路板等非法炼制铜锭。两人还雇佣被告人王某、张某负责炼铜厂的日常经营管理及炼制工作。炼铜厂在焚烧熔炼废电路板过程中产生的底渣具有有毒性,但四人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倾倒在炼铜厂附近水塘边共计30.36吨,经环保部门认定,炼铜厂混合熔炼的残渣属于危险废物。

检察机关在审查该案后,发现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遂依法对涉案的4名被告人起公诉,请求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决4被告支付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南谯分局代为处置危险废物费用85008元。该案将择期宣判。

环境保护涉及广大公众切身利益,近年来,国家在努力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法院公开审理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将促进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有效督促行政机关切实担负起保护环境的法律责任,还人民一个绿水青山,为美丽南谯、美丽滁州建设筑牢法律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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