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对其名下的一套位于滁州市锦绣园小区商品住宅房启动了拍卖程序。在司法拍卖平台该房产共吸引3454人围观,42人设置提醒,6人报名参加。经过24次叫价,最终买受人以78.91万元的价格竞得这套127平方米的房屋。
2014年,赵某和丈夫傅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陆续向高某借款共30万元,后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高某多次向赵某、傅某索要债务未果,无奈之下诉至南谯法院。法院判决该笔借款行为合法有效,应当及时偿付。判决生效后,赵某、傅某一直未主动履行。2017年9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要求赵某和其丈夫傅某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但是二人坚持不履行。法院通过走访调查得知赵某和傅某已经离婚,赵某一人带着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住在其名下的锦绣园小区内,其中一个孩子患有抑郁症。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决定将被执行人赵某的房产依法拍卖。经过关联案件搜索,法院发现赵某作为被执行人有四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标的额早已超出拍卖款80万元。为充分照顾被执行人赵某的正常生活,体现司法关怀,法院在取得其他申请人同意后,将 15万案款退还给被执行人赵某用于生活和照顾两个孩子。
近年来,南谯法院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仅2018年1-10月共网络拍卖厂房、商住房等财产价值11675.45万元,有效破解财产变现难题。网络司法拍卖的施行,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提供了更多的途径,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也为执行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