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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法院:三项举措规范执行信访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4日  点击数:190

为进一步加强执行信访管理工作,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三项措施规范执行信访制度,严格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效,切实解决和纠正消极执行、不规范执行等问题,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便民式”服务,确保快速便捷。成立执行信访小组,由分管院领导担任组长,执行局长担任副组长。在立案大厅设立执行信访接待窗口,安排专人处理日常执行来信、来访等事宜,做好登记、批阅、转办、督办工作。规定信访案件办理期限,提高办案效率。实行全方位、不间断接待来访制度,在下班后节假日期间,执行指挥中心统一安排信访接待人员并及时汇报情况。

二是高效率执行,确保访有回音。建立对外联系沟通制度,对不属于执行范围的信件,登记后三日内转送相关部门,对于不属于执行处理的群众来访,可按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协调落实责任。接待群众来访不准敷衍推托,不准置之不理,对执行来访事项要认真登记,能当面解答的,应当面解答处理;对不能够当面解答的,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回复来访群众。

三是责任式排查,确保解决问题。重点解决执行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全体执行干警展开自查自纠,加强核查群众举报中反映的执行问题,建立专项活动台账,对核查属实的问题纳入专项活动台账,责任落实到人,提出解决办法,展开有效监管。在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官方网站设立举报电话,确保当事人的监督权,着力推动执行工作透明化、公开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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