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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法院:开展冬季集中执行行动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见证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8日  点击数:317

为了更好地接受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和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切实增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1月26日上午,南谯法院开展冬季集中执行行动,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冯春现场指挥调度,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见证,成功将涉案机械设备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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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滁州某生产公司与某租赁公司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用于生产。租赁期限到期后,该生产公司却未按时给付租赁金,租赁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该生产公司的租赁合同返还租赁机械,并支付足额租金。经法院审理判决,解除双方合同,滁州某生产公司返还租赁机械设备,并支付租金109068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该生产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搬迁涉案机械设备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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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状况进行细致查询,快速查封冻结其名下车辆、银行账户,并先后多次与被执行人耐心沟通,做其思想工作,从有利生产、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悉心释法,耐心说理,劝诫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后被执行人同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行动当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整个执行过程有条不紊,行为文明合法,全程录音录像,经过3个小时的搬迁,终将厂内租赁机械设备现场全部移交申请执行人,该案执行完毕。

执行法官、代表委员与当事人耐心沟通.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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