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椒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朱某某、刘某、郭某蓉、郭某俊传播淫秽物品牟利、被告人方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20年11月中旬,被告人朱某某为了牟取利益,购买了一套色情网站源码,租用了两台服务器,并在互联网上下载色情视频上传到云转码服务器内,完成了色情网站的搭建。被告人朱某某拉拢被告人郭某蓉、郭某俊加入,并让二人为该色情网站招募代理。后被告人刘某开始为朱某某的色情网站做代理,并推广收取费用。经鉴定,被告人朱某某创建的色情网站内的241部视频为淫秽物品。
2021年2月,被告人朱某某联系到被告人方某某,将被告人方某某提供的游戏充值账户绑定到第四方支付平台上,用于收取访客观看色情网站视频费用。
被告人朱某某、刘某、郭某蓉、郭某俊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一年,并处罚金。被告人方某某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利用网络或移动终端逐步成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新方式、新载体。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该类犯罪的行为手段也在不断更新,依靠光盘、书刊等传统介质传播淫秽物品的案件近乎绝迹。制作、传播淫秽视频,不仅触犯道德底线,还将严重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尤其是青少年,一旦受其影响,将会产生不堪设想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