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杜绝酒驾行为再发生, 5月13日上午,全椒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在国家税务总局全椒县税务局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余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并组织儒林社区群众及税务局工作人员等旁听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进行举证、发表公诉意见以及法庭教育;被告人余某当庭认罪认罚,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保证以后不再酒后驾驶车辆,不会再违法犯罪,做到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
案件承办法官王旭在庭审最后进行法庭教育,目前危险驾驶案件成为全椒县人民法院办理最多的刑事案件,占据全椒县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受理40%左右,其中不乏党员、公职人员身份的人员犯危险驾驶罪。王旭法官在庭审中阐述了犯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成本,法律成本、经济成本、职场成本、家庭成本、隐性成本等,深刻解读犯危险驾驶罪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衷心告诫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本次巡回法庭庭审,充分发挥了宣传、警示、教育的作用,是一次生动而形象的法治教育课,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此呼吁,我们每一位公民要真正认识到酒驾的社会危害性,尤其是广大党员干部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杜绝酒驾行为发生,在落实到自己实际行动同时向亲朋好友进行宣传,共建文明全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