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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对话篇 侯金鹏院长谈新时代“枫桥经验”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1日  点击数:24

编者按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指出,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离不开“枫桥经验”,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需要依靠“枫桥经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更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究竟有怎样深刻的内涵?其与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工作有哪些内在逻辑关联?如何汲取“枫桥经验”,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进而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理念一新天地宽。能动司法理念在人民法院掀起一场全新的“头脑风暴”。如何发扬“枫桥经验”,从理念和实践上贯彻能动司法,更好助力国家和社会治理?围绕相关话题,《中国审判》邀约天长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侯金鹏进行与谈。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深走实诉源治理

  

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侯金鹏

 

诉源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领域的实践延伸,也是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国家和社会治理大局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深化诉源治理,必须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在传承中发展,在守正中创新。

一是依靠党委政府。诉源治理必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由各级党委牵头构建广泛参与的体系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诉源治理不是“法院一家的事”,需由政府统筹各类解纷资源,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人民法院要主动参与,以潜在纠纷的可诉性为标准,提供解纷方案与服务。

二是转变司法理念。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必须积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持续深化多元化解,把诉调对接的“调”字再向前延伸。加强与基层解纷力量的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既“走出去”指导、支持人民调解,又“引进来”解纷资源参与成讼案件化解。天长法院通过搭建“法院+”模式,推进“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对接,截至目前,共推送案件3827件,调解成功3100件,今年民商事一审受案数同比下降4.61%;发挥裁判指引功能,通过办案关注,研析类案多发高发、大幅上升的原因并提出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和治理预警,尽力让纠纷止于未发。

三是提升治理能力。以数字化提高治理效能,推进互联网司法与基层社会网格化治理深度融合。天长法院在村社设立21个“无讼e站”,采取“调解员现场调解+法官线上指导”模式,实现就地“云解纷”。以法庭拓宽服务半径,在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上再发力。天长法院铜城人民法庭作为安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今年辖区民商事案件数同比下降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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