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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法院:因醉驾被吊销驾照,买张假证又重新上路!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0日  点击数:44

  曾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照,本应吸取教训,遵纪守法,然而这名司机却不思悔改,为了能继续开车,他竟花钱购买了一本假证,堂而皇之上路开车,殊不知已经触犯刑法。近日,天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买卖身份证件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扣押在案的驾驶证一本,依法予以没收。

  2021年夏,因驾驶证被吊销,被告人王某通过街头小广告联系,提供本人照片,向他人付款购得驾驶人为王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一本。2022年10月间,王某驾车行驶至该市汊涧镇接受检查时,主动出示该机动车驾驶证,并交待以上犯罪事实。案发后,经查询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该证号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系李某,非被告人王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非法购买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驾驶证,其行为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被告人王某有故意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其在罪行未被发觉情况下,接受检查时主动交待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依法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据此,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驾驶证与公民身份证、护照等具有同样的重要性,使用伪造的驾驶证情节严重者,最多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驾驶员在驾驶证被吊销后,应通过重新学习的方式依法获取驾驶证,而不能通过变造、伪造或者买卖等方式获取驾驶证。持这种驾驶证上路,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对他人都存在着安全隐患。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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