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4日上午,包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某等2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犯罪集团涉嫌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某通过拉拢被告人孔某、胡某某(另案处理)等社会闲散人员,在滨湖黄某、吴某、陈某某、王某等人开设的赌场内发放高利贷给参赌人员(俗称:放爪子),为赌场及赌博人员提供资金,手下人员为其背赌资、追赌债、壮势子,同时以言语威胁等手段索要赌债,长期盘踞于滨湖一带赌场,逐步形成从事放爪子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