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某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某防护品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口罩、防护用品等产品的企业,因合同纠纷,被合肥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某科技公司)起诉至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合肥高新区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化解了企业经营风险。
2020年3月,合肥某科技公司与芜湖某防护品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合肥某科技公司提供一定数量的口罩机、焊耳机等设备,芜湖某防护品公司再添置一定数量的设备,并提供厂房、管理、人力等要素,双方合作生产儿童口罩。合作过程中,双方因口罩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经合肥高新区法院判决,芜湖某防护品公司需向合肥某科技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并返还相关设备。判决生效后,芜湖某防护品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合肥某科技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合肥高新区依法对芜湖某防护品公司的财产进行了冻结。
发现财产被冻结后,芜湖某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立即与合肥高新区法院联系,并提出解封申请。该企业表示,其作为一家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产品销往周边多个省市,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该企业同时表示,此前,合肥某科技公司因未按约履行给付货款义务,被芜湖某法院判决向其支付53万余元,但至今也未履行。
经调查,芜湖某防护品公司反映的情况属实,合肥高新区法院及时解除了对该企业财产冻结的强制措施。鉴于本案双方当事人互付给付义务,执行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建议当面沟通解决问题。在法官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芜湖某防护品公司继续使用案涉设备,双方有关债权债务相互抵消,再无其他纠纷。
新冠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冲击,合肥高新区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妥善办理涉防疫物资生产销售企业案件,主动做细做实相关工作,灵活采取相关措施,有效保障了此类企业的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