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开展强制迁出工作,成功将一套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2017年12月11日,申请执行人谢某与被执行人余某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谢某以总价88万元购买余某在某小区的房屋。合同签订后,谢某支付了对应全部钱款且房屋已过户至其名下,但余某未在约定时间内搬离并未将房屋钥匙交于谢某,其行为构成违约。
该院执行干警在采取强制迁出前,由于联系不上被执行人余某,分别选取不同时间段4次前往涉案房屋登门告知,但皆无人开门。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依法对房屋强制开锁,随后发现余某的母亲、子女住在屋内。按照方案,对屋内物品进行强制迁出,并在现场对房屋占有人进行了耐心普法。经过4个小时的执行,执行干警成功将涉案房屋腾空并现场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谢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