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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9日  点击数:215

9月8日下午,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联合合肥铁路运输法院、高新区政法办召开主题为“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座谈交流会。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艺,高新区政法办公室(信访局)主任(局长)管韬及高新区经贸局、四家直属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合肥高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施光远主持会议。

会上,四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发言,针对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管韬说,合铁法院集中管辖破产案件后,取得了显著成效。希望与合铁法院建立常态化咨询对接机制,提高破产审判宣传的针对性,更好服务企业,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施光远说,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高新法院根据《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1版)》制定了行动方案,针对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等指标,细化15项重点任务,全面落实各项举措。他希望高新区经贸局梳理辖区企业经营状况和司法需求,高新法院和合铁法院将站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高度,通过送法进企业等形式,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效果,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杨艺介绍了管辖调整后该院破产审判基本情况。他说,破产程序是挽救困境企业和淘汰失败企业最为规范的法律程序,要提高站位,转变观念,深刻认识破产审判和破产法律制度的重要政治和经济意义,高度重视破产法律制度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他希望与高新法院、高新区政法办形成合力,通过举办论坛培训等形式,加大对破产法律制度的宣传,充分发挥合肥市司法预重整工作站、破产审判一体化办案平台的作用,助力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合肥打造“五高地一示范”作出更大贡献。

据了解,为发挥铁路法院审理跨行政区划案件的丰富经验,202091日起,合肥市辖区内依法应由高新、包河等四家法院管辖的破产案件、“执转破”案件及相关破产衍生案件,集中至合肥铁路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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