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4月12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倪良月通过“新视云”系统,线上开庭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在杭州参加庭审。庭审结束后,倪良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被告分期向原告支付所欠工程款。
2018年5月,原告合肥某装饰公司与被告浙江某建筑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承建的位于合肥高新区某中学项目提供幕墙相关的加工安装等服务。原告诉称,案涉工程竣工交付后,被告向其支付了593万元工程款,尚欠241余万元未付。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对案件事实无异议,但对案涉工程款数额有争议,法官于是在线组织双方一一核对款项。最终,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案涉项目未付工程款金额为191.74万元。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也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分两笔将所欠工程款支付给原告。
疫情依然严峻,办案不能停步。线上庭审不仅减少了人员跨省流动可能带来的风险,也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合肥高新区法院线上开庭审理了357件案件。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采取“互联网+”模式,持续深入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开庭等工作,确保疫情期间审判工作有序进行,促进审判质效不断提升。(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