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位84岁的老人在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来到合肥高新区法院,亲手将一面写有“人民法院与时俱进,优秀法官耐心调解”字样的锦旗,交到民一庭法官袁琳珠的手上,对她成功调解家庭赡养纠纷表示感谢。
送锦旗的老人名叫李某某,1997年,他和刘某某结为半路夫妻。2007年,刘某某不幸跌倒致残,卧床不起,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当时,她的五个子女找到李某某,要求对母亲45万元的银行存款和一套68平米的房产进行分配,最终达成如下协议:45万元存款中,五个子女平均分20万元,剩余的25万元由刘某某支配,用于母亲的治疗和护理;房产出售后由五个子女平均分配;十年后如果刘某某还需护理,其护理、生活费由五子女平均承担。
十年很快过去了,在李某某及护工的精心护理下,刘某某仍健在,但她的治疗和护理已用光了25万元存款,另有外债。2017年年底,李某某向刘某某的五个子女提出,共同承担刘某某每月4000元的护理等费用,但协商未果。无奈,李某某申请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但也未成功,最终只能诉至法院。
袁琳珠法官接到此案后,进行了两次调解。起初,刘某某的五个子女意见不统一,其中两个儿子以“自己下岗,没收入”等为理由,拒不支付赡养费。后来,刘某某的两个儿媳妇又提出,将婆婆接到五个子女家中,由大家轮流照顾,不再请护工,也不要李某某过问,但李某某认为这样会严重降低老伴的生活质量,于是坚决反对。法官袁琳珠经过前期调查,确认李某某与五个子女在10年前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且五人当时已经取得了母亲的财产,于是耐心向五人普法,告知他们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五子女自共同支付刘某某护理费直至其去世。
送上锦旗后,老人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袁琳珠告诉老人,执法办案是法官的职责,她也想通过这起案件告诉天底下所有的儿女——人人都会老,人人要敬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