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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调解员快速解纷 七旬老人上门致谢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6日  点击数:285

“感谢法官一次性调解到位,我年纪大了,出一趟门不容易……”近日,71岁的胡某某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沈光成送来一面锦旗,感谢他们帮她要回了1.4万元赔偿款。

今年3月26日,刘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车,沿合肥市银杏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科学大道交叉口东南角时,碰撞到正在行走的胡某某,致使胡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刘某某驾车逃逸。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胡某某前往医院做头颅CT检查,未发现明显异常,刘某某赔偿2200元损失后双方达成和解。但两个星期后,胡某某时常头痛且出现左侧肢体走路不稳的症状,遂前往医院治疗,为此支出了1.9万元医疗费。胡某某认为,其后续治疗与此前的交通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当时的调解结果是在她认为自身无大碍的情况下达成的,实际情况却是她的损失远远大于刘某某此前赔偿的数额。因协商不成,胡某某将刘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伙食费等共计1.7万元(扣除已赔偿的2200元)。

该案事实清楚,合肥高新区法院收案后将其分流至速裁团队,并委派特邀调解员沈光成组织主持双方调解。考虑到刘某某家庭困难,沈光成建议胡某某适当减少赔偿请求,胡某某采纳了调解员的意见。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刘某某赔偿胡某某1.4万元,并于调解当天一次性支付完毕。调解完成后,合肥高新区法院速裁团队法官依法向双方出具了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

为推进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和“分调裁审”工作,合肥高新区法院以交通事故案件作为切入点,将特邀调解员沈光成纳入速裁团队。强化法官对诉前调解的法律指导,对调解成功的及时出具法律文书;对调解不成的,调解员固定无争议事实、收集诉前鉴定材料、材料送达、引导当事人确认送达地址电话,帮助法官及时进行诉前鉴定委派、开庭制判等,最大程度提高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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