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正全面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截至目前,汪大军等人“套路贷”诈骗案中,已执行到位264.88万元,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已全部执行完毕。
2018年12月19日,合肥高新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汪大军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其他11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十九万元至一万元不等。为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再犯能力,判决生效后,合肥高新区法院立即启动执行工作。其中,首要分子汪大军的一辆宝马车、两套房产均被依法拍卖,其他被执行人也通过亲属代缴罚金等方式,积极履行义务,但仍有部分被执行人以无财产等为由,迟迟未履行。
该案中,倪志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合肥高新区法院仅从他的银行存款中划扣到950.08元。为彻底清除“黑财”,合肥高新区法院于2020年9月14日分别约谈倪志强的父亲倪某某、六安市某置业公司。经过释法明理,倪某某代缴罚金2.3万元,六安市某置业公司退还倪志强购买房屋首付款及利息28万多元。至此,倪志强被处罚金1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5万多元,合计30万多元全部执行完毕。
另一被执行人任亚俊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2020年9月24日,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任亚俊的家属联系,告知如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启动对任亚俊名下房产、车辆的处置程序,迫于法律震慑,任亚俊的家属当天向法院账户转入1万元。9月27日,合肥高新区法院执行干警协同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干警前往任亚俊位于六安市霍邱县的老家,与当地派出所民警及村委会干部继续做其家属思想工作,最终,任亚俊的家属将剩余2.9万余元罚金转入法院账户。至此,被执行人任亚俊被处罚金4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8万元,合计8.8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执行中,法院先后分三次向被害人进行了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