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的最后一个周末,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 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趁部分被执行人周末在家的有利时机,继续开展猎赖行动。
上午8:30,10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随着一声令下,分四组前往执行现场。
拘传被执行人 当场履行2万元
申请执行人孙某某曾到安徽HZ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Z公司)在芜湖的一处工地工作,双方约定每月1万元工资,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孙某某工作约半年后,HZ公司拖欠工资,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HZ公司同意于2020年9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孙某某劳务费3.3万元。但协议生效后,HZ公司并未履行义务,公司负责人拒接孙某某的电话,孙某某只能申请强制执行。
当天,执行干警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将HZ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某拘传至法院。刘某某称公司经营遇到困难,希望能分期支付孙某某的工资。在法官主持下,HZ公司与孙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当场向孙某某支付了2万元工资。
搬家公司辞退员工 拖欠工资和加班费
王某某于2020年6月20日入职合肥某搬家公司,从事驾驶员和上下货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搬家公司也未为王某某缴纳社保。王某某称,其于2020年7月底被搬家公司辞退。经劳动仲裁,搬家公司需向王某某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加班费等1万余元。裁决生效后,搬家公司拒不履行义务,王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天,执行干警来到搬家公司的住所地,现场向公司负责人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向其告知了拒不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经过释法明理,最终,搬家公司负责人现场履行了全部义务。
提取40多万元债权 申请人送来锦旗
2019年,合肥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与合肥某餐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餐饮公司)达成长期供货协议。合作期间,食品公司均能按要求全面履行供货义务,但餐饮公司经常拖欠货款,经多次催要,餐饮公司于2020年4月就拖欠货款进行核对结算并与食品公司达成付款协议,但协议生效后,仅支付4万元货款,剩余的73万元货款经多次催要后,餐饮公司仍不支付,食品公司无奈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了解到食品公司急需资金用于生产的实际情况,依法前往第三方提取债权,顺利执行到位40多万元,解决了食品公司的燃眉之急,食品公司送来锦旗表达感谢。
本次专项执行行动共结案32件,执行到位203.4101万元,对11件案件采取了拘传、查封等强制措施。其中,实际执结涉民生类案件3件,执行到位金额6.0438万元;涉金融类案件1件,执行到位金额55.04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