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永是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名年轻的执行干警,近三年来累计办案1622件,执结1535件,2020年办案数达879件。虽然办案数逐年增长,但在执行工作方式方法不断优化的背景下,他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将平均办案用时从2018年的91.27天缩短到2020年的66.51天。
抽丝剥茧 维护胜诉方权益
青岛某太阳能科技公司与合肥某电源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需支付1400余万元货款。经查,青岛某太阳能科技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有百余件,银行账户已被多家法院冻结。在难以执行到财产的情况下,程永始终没有轻易放弃调查。通过关联案件,细心比对,他发现其他法院冻结的一个账户已脱封,本院已由轮候冻结变为首轮冻结,最终成功为申请执行人“捡漏”500余万元案款。
通过抽丝剥茧,把本不可能执行到财产的案件变为可能,在涉民生案件中更常见。
范某标等十多人原是安徽某标识有限公司的员工,离职后公司拖欠近8万元工资,经仲裁调解,安徽某标识有限公司同意一次性补齐工资,但仲裁生效后,公司仍迟迟不履行支付义务。范某标等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安徽某标识有限公司已濒临倒闭,且无财产可供执行。面对案件难以继续推进的窘境,程永再次梳理案件材料,发现公司某股东是律师,于是通过他逐个联系其他股东,最终协调所有股东按出资比例代为履行,避免通过申请公司破产的方式实现申请执行人债权,大大缩短了案件办案周期,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斗智斗勇 上演速度与激情
王某因购车需要,向银行贷款12.2万元,但未及时按期还款,导致为其提供担保的某汽车服务公司垫付2.71万元。经过调查,程永发现王某的车辆位于六安市,于是立即前往当地准备强制扣押。执行中,王某抗拒执法,驾车逃跑。程永与其他干警一路驾车追随至其农村老家,上演一出“速度与激情”。后来在当地派出所的协调及被执行人父母的劝导下,王某将车辆交给法院。
2020年,程永共扣押5辆车,大部分案件都由被执行人未按时偿还购车贷款引起。每次执行,程永都要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
江某贷款16.7万元购买了一辆汽车,因逾期还款,法院判决其支付本金及利息13.3万元。经过调查,程永发现江某购买的汽车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但案外人于某某正在使用涉案车辆。于某某声称他从别人手上购入涉案车辆,但车辆所有权仍在江某名下。干警释法明理后,准备依法扣押车辆,于某某仍堵住通道,极不配合。为保证顺利执行,程永请求当地法院协助,最终强行将车辆扣押并拖离至合肥。程永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很多当事人企图通过拖延执行、抗拒执行逃避责任,但法律权威不容挑战。
穷尽措施 确保“黑财清底”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程永在做好常规案件执行的同时,根据统一部署,重点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
廖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王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违法所得28万余元予以追缴,作案工具一辆汽车予以没收。作为这两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财产刑执行的承办人,程永一方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在公安干警的协助下,顺利将涉案车辆扣押到位。另一方面,穷尽一切调查措施“打财断血”。经调查,王某的省直公积金账户里有8万余元存款,程永就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协执要求冻结该笔存款,但别的法院冻结在前。考虑到王某案涉退赔被害人部分有优先权,程永又向其他法院发函要处置权。拿到处置权后,程永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提取。
截至目前,程永承办的两件涉恶案件,已累计执行到位退赔款28.71万元,执行到位罚金34.336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