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各位为我的事情辛苦奔走,感谢之情,无以言表。”
近日,蜀山法院收到了一封申请人张某东送来的手写表扬信,朴素的语言充满了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和认可。
申请人张某东系一名水电工人,因被执行人张某龙占用非机动车道,与张某龙发生口角,被张某龙打伤,致使颈部、腰部、右肩部多处软组织损伤。经过派出所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张某东向蜀山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后,张某龙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
张某东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诸博宙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和释法说理双管齐下的方式,一方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另一方面多次电话督促被执行人到院履行法律义务。
经过执行干警多次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了全部款项。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好消息告知了张某东,他特意送来感谢信,表达谢意。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这封感谢信是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最好褒奖,蜀山法院将持续秉持“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努力提升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让老百姓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