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执行效果太好了!拖欠了这么多年的钱,终于讨回来了!感谢法院的辛苦付出!”近日,蜀山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正确把握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的关系,顺利执结一起交叉执行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案情回顾
申请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姚某委托合同纠纷一案,2019年经法院作出民事判决,由姚某承担服务费33万元及违约金,但姚某在判决生效后未予履行。2020年,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执行完毕。
2023年底,因被执行人姚某在蜀山法院存在关联执行案件,经原承办法院向上级法院汇报相关情况,该案交叉至蜀山法院予以执行。
收到案卷材料后,承办法官汪宇龙和法官助理刘亚通过查阅卷宗、与原执行法院沟通迅速了解案情,并在被执行人的房产询价、评估及拍卖公示阶段,均与王某某积极沟通,告知案件进展情况。
今年2月初,涉案房屋成功拍卖。本应及时交付买受人,但考虑到被执行人家中有一名即将参加中考的孩子,为避免强制腾退扩大双方矛盾,承办法官一方面与买受人沟通,希望等到中考结束再进行房产处置,另一方面及时启动参与分配程序制作分配方案保障申请人权益。
慑于法律的威严,中考结束之后,被执行人姚某主动搬离了涉案房屋,并将钥匙交至法官手里,该起委托合同纠纷案成功执结。
案件结束后,王某某手写了一封感谢信寄到蜀山法院,对法院执行工作表达了由衷的谢意和敬意。
信中这样写道:“我特别特别感谢汪法官和刘法官及我不知道名字的工作人员们,谢谢你们的努力付出。通过这个案件,让我深刻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与神圣,对贵院优秀文明团队的敬业精神深感敬佩。”
整整三页纸的感谢信,传递了当事人对执行干警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由衷感谢,更是对蜀山法院执行工作的充分肯定。
作为法院创新执行工作的新举措,“交叉执行”不仅有利于在人案矛盾不断加剧的情况下,引入其他法院的执行力量,以不同的思路、方式,打破原案未能执行的僵局,更有利于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深化审执分离,以最有助于执行的原则推动工作,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在今后的工作中,蜀山法院将继续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进一步发挥“交叉执行”效能,加强与兄弟法院交流协作,合力破解执行难题,推动执行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