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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发“令”,蜀山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9日  点击数:66

父母是孩子一生的老师,

不仅是孩子最早接触和学习的对象,

更是孩子成长道路上

最重要的影响者和教育者。

但是当父母的婚姻出现裂痕,

孩子的身心健康如何来守护?

 

近日,蜀山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被告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依法履行自身监护职责,保障孩子身心健康发展,树立“依法带娃”的思想意识。这也是蜀山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承办法官查阅该起离婚案件卷宗时,在一起报警记录中发现,案件的被告,也就是孩子的父亲,曾在酒后将妻子和幼子打伤,对幼子产生很大的心理阴影。


作为少年法庭的法官,基于对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视与关注,承办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被告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并邀请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在院家庭教育指导站共同对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以敦促其积极履行监护职责,进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今后我一定反思改进,感谢你们的提醒和指导。”经过法庭教育指导,小张的父亲深刻意识到了自己存在的问题,连声向法官致谢。

 

家庭教育指导是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治理的方式,不仅有助于提升家庭教育的能力,也可以进一步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下一步,蜀山法院将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融入家事案件审理中,敦促监护人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和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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