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8日,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凌毕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凌毕成借助其于2012年成立的安徽三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吸收成员,依仗人多势众,好勇斗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凌毕成为首要分子,丁绍战、尹成如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借助三诚公司在娱乐会所的影响力,开设赌场,邀约娱乐会所领班人员参赌,并对拖欠赌债人员以非法拘禁的方式索债,对不服从管理的公司员工,也采取暴力恐吓手段勒索钱财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以凌毕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实施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同案犯李伟男、潘海浪与凌毕成等人同一日宣判,以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李伟男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潘海浪有期徒刑七个月。